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 第1章

大难不死的男孩

当我再次回来阅读『哈利·波特』系列的时候,发现罗琳在人物描写上的厉害之处在于,她能在人物刚刚出场时,仅用很少的文字,就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形象。虽然同样是在描写人物的外貌、衣着、语气,但罗琳的文字总能给我一种仿佛回到高中语文课上,读到『红楼梦』里王熙凤出场那一段时的感受。在罗琳和曹雪芹的笔下,人物的各个方面是有机统一的,两位作者都能精准地找出那些最能快速传达人物形象的关键点,使读者往往不需要读很多章节,就能快速理解一个人物。当然,这其中可能也是因为『哈利·波特』系列本身还是更偏向于儿童文学,人物形象的塑造并不总是十分复杂和立体,甚至有时会显得有些非黑即白的扁平。不过我想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还没有经历过太多阅读训练的孩童时期,就通过文字沉浸在这样的魔法世界里。

非常有嚼劲的人物姓名翻译

众所周知,两岸三地对于『哈利·波特』系列中人名的翻译,向来是读者和影迷津津乐道的话题,很多读者乐于调侃一些过于「直白」或者「剧透」人物性格的译名。中国大陆版本的人名翻译,除了一部分诸如「小天狼星」这样的误译外,都体现了两位翻译老师在传达人物形象、以及易于发音和记忆之间的权衡。我们首先可以稍微展开说一说的,就是哈利姨父一家的姓氏 Dursley:两位翻译老师最终将这个姓氏定为「德思礼」,然而很明显,我们只需读上本书的前几章,就会发现这一家人的日常行为很大程度上与「德」、「思」、「礼」似乎都没什么关系——没有什么良好的德行、没有经过什么思考、当然也没有什么礼貌。不论两位翻译老师是否「刻意」地将 Dursley 译为这三个字,我们都能从真实人物形象与姓氏的对比中,读到一丝巧妙的讽刺。

巧妙的人物刻画

正如本章的引言所说,罗琳在刻画德思礼一家、以及一些并没有成功在麻瓜读者心中留下姓名的巫师时,所用的语言往往简洁而巧妙。这一篇我们着重来看,罗琳在英文原文中是怎样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刻画德思礼一家,以及那些因为庆祝黑魔王「死亡」、庆祝「大难不死的男孩」而举止诡异、从而招致弗农姨父厌恶的众巫师的。

英文原文 中文译本(人文社)
because her sister and her good-for-nothing husband were as unDursleyish as it was possible to be
因为她妹妹和她那一无是处的妹夫与德思礼一家的为人处事完全不一样
在这本书刚刚被翻译的年代,似乎还没有口语里类似「做人不能太某某某」的这种表述,因此翻译老师选择了用具体描述的方式,来翻译「不德思礼」这个形容词。
Mrs Dursley… and had nearly twice the usual amount of neck, which came in very useful as she spent so much of her time craning over garden fences, spying on the neighbours
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
英语原文里,罗琳用了「crane」这个既可以表示鹤这种动物、也可以表示因形状和功能相似而得名的「塔吊」的词,来描写佩妮姨妈伸长脖子窥探邻居的动作,实在非常巧妙。而翻译老师这里也用简单的四个字「引颈而望」,生动地刻画出了佩妮姨妈这个标志性的动作,可以说各有各的妙。此外,「spy」这个主要被大家认为是「间谍」的词,在英语的日常使用中也可以表示像间谍一样窥探、暗中观察,完全没有「间谍」那么耸人听闻。
At half past eight, Mr Dursley picked up his briefcase, pecked Mrs Dursley on the cheek and…
八点半,德思礼先生拿起公文包,在德思礼太太面颊上亲了一下
这里的「亲了一下」,在罗琳的英文原文中是表示鸟类「啄」这个动作的 peck,比如啄木鸟的英文就是「woodpecker」。我个人觉得罗琳选用的这个词更滑稽、更灵动,刻画出了弗农姨父嘟起嘴巴亲吻佩妮姨妈的样子。

除了这些零星的生动刻画,罗琳还用了堪比曹雪芹刻画凤姐时的手法,来描写邓布利多和麦格两位教授的首次出场。大段大段的长难句让我读来直呼过瘾,这种长段描写带来的排山倒海之感,也确实给我一种阅读『红楼梦』般的体感。而当我读到中文翻译的版本时,却有些沮丧,因为我觉得中文没有很好地保持这种连贯、连绵的感觉。但当我自己尝试重新翻译时,又不得不佩服翻译老师的功力。接下来我们挑选比较典型的两段,来深入感受一下罗琳的写作功力和翻译老师的专业水平。

英文原文 中文译本(人文社)
Nothing like this man had ever been seen in Privet Drive. He was tall, thin and very old, judging by the silver of his hair and beard, which were both long enough to tuck into his belt. He was wearing long robes, a purple cloak which swept the ground and high-heeled, buckled boots. His blue eyes were light, bright and sparkling behind half-moon spectacles and his nose was very long and crooked, as though it had been broken at least twice. This man’s name was Albus Dumbledore.
女贞路上从来没有见过这个男人。他个子瘦高,银发和银须长到都能够塞到腰带里了,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他年纪已经很大了。他穿一件长袍,披一件拖到地的紫色斗篷,蹬一双带搭扣的高跟靴子。半月形的眼镜后边一双湛蓝湛蓝的眼睛炯炯有神。他的鼻子很长,但是扭歪了,看来至少断过两次。他的名字叫阿不思·邓布利多。
这句话我首先想捉个小虫:「nothing like this man had ever been seen」里,「看」这个动作的主体,应该还是女贞路上的住户们,而不是「女贞路」这条路本身。罗琳在原文中用的是 in 而不是 by,也能看出她本来的用意,因此这句话或许意译成「女贞路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男人」更合适。不过总体上瑕不掩瑜:两位翻译老师用一连串动词和衣物的搭配,来翻译罗琳英文里那一串只跟在一个动词「wear」后面的各式衣物;也很妥帖地把英文中的部分从句,调整到更适合中文阅读的位置上,并将英文的长句拆分,让中文读者读起来更自然。
It seemed that Professor McGonagall had reached the point she was most anxious to discuss, the real reason she had been waiting on a cold hard wall all day, for neither as a cat nor as a woman had she fixed Dumbledore with such a piercing stare as she did now.
这一来,麦格教授似乎点到了她急于讨论的问题核心,这也正是她在冰冷的砖墙上守候了一整天的原因。不管她是一只猫,或是一个女人,他从来都不曾用现在这样锐利的眼光看过邓布利多。
这里的英文原文是一个完整的长难句,「the real reason」承接上文的「the point」,紧随其后的是一个先用 for 解释原因、同时也包含了麦格教授动作的从句。这句的翻译难度,我个人认为是相当大的。总体上我认为翻译老师把这个长难句翻译得非常好,但在处理「麦格教授看起来焦急」这一点是从她此刻的表情推断出来的这层逻辑时,两位翻译老师似乎没有做得十分完美——这也是我回过头来读中文译本时,觉得原文长句那种连绵感在中文里有所丢失的原因。

上文这些英文原文的描写和它们的翻译不可谓不精彩,我对中文译本的所谓遗憾,也不过是一些无能的牢骚。如果有读者看到这里,想和我一起讨论怎样能把这些长句翻译得更好,也欢迎在评论区交流,或者直接联系我。

诡异氛围的渲染

文章的开篇,也是整个系列的开篇,罗琳用大量的环境描写营造出一种诡异的氛围,尤其是当我们从哈利的姨父弗农·德思礼的视角,去观察伏地魔死去、哈利成为「大难不死的男孩」的这一天里周遭发生的一切时。在罗琳用大量文字强调德思礼一家是「正常」的、和那些「诡异」的事情毫无瓜葛的同时,罗琳和翻译老师也各自用了一些很有趣的表达。

英文原文 中文译本(人文社)
It was on the corner of the street that he noticed the first sign of something peculiar
在街角上,他看到了第一个异常的信号
这里翻译老师并没有像英语原文那样,去强调弗农姨父第一次发现异常信号的地点——街角。
It was now reading the sign that said Privet Drive, no, looking at the sign; cats couldn’t read maps or signs
猫这时正在女贞路的标牌,不,是在标牌;猫是不会看地图或是读标牌的
这里翻译老师用了「读」和「看」两个动词,来区分英文中类似「read」表示能够阅读并理解文字内容,与「look」只是单纯「看」这个动作的差别,非常巧妙。但我个人觉得,中文出版物其实也可以像英文一样,通过适当的加粗、斜体等格式变化来强调信息,就像英文原版里用「looking」来表现弗农姨父在努力说服自己:这只由麦格教授变成的猫,只是凑巧在做「看」路牌这个动作而已。
Mr Dursley was enraged to see that a couple of them weren’t young at all; why, that man had to be older than he was, and wearing an emerald-green cloak! The nerve of him!
德思礼先生很生气,因为他发现他们中间有一对根本不年轻了,那个男的显得比他年龄还大,竟然还披着一件翡翠绿的斗篷!真不知羞耻!
首先,我个人觉得「生气」哪怕加上「很」字,和英文原文里「enraged」的感情色彩也不是特别对得上;其次,这里的「why」是用来解释前文提到的弗农姨父生气的原因,我们也可以考虑用「为什么?因为……」来对应。不过翻译老师最妙的一手,还是把「The nerve of him!」这种在中文里不太好对应的短句,译成了「真不知羞耻」,在情感色彩和儿童易理解度之间取得了不错的平衡。当然,或许我们也可以试试「好大的胆子!」。不过小声蛐蛐一句,因为我最近刷到了太多甄嬛传的短视频,现在一看到「好大的胆子」,脑子里想到的都是「谋害龙toy」。
Mr Dursley stopped dead. Fear flooded him.
他突然停下脚步恐惧万分
这里「dead」和「突然」的对译浅显易懂,但后面一句的「flooded」,我个人觉得用类似「弗农姨父被恐惧淹没」这样的说法,也能同样平行、准确地传达出这个含义。

其他可以讨论的翻译问题

毫无疑问,把『哈利·波特』这样一部涉及大量欧洲文化、甚至可以具体说是英国文化,又充满魔法和罗琳新造词的儿童文学,翻译成中国儿童也能轻松读懂、并沉浸其中的作品,是一件难度巨大的事情。两位翻译老师对『魔法石』、尤其是『大难不死的男孩』一章的翻译,无可置疑地为全系列的翻译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但是,当我已经成为成年人,又因为在外生活多年,对母语和英文都有了更进一步的学习和思考之后,我觉得译本中还是有一些可以讨论的空间。诚然,在这里讨论所谓的「翻译捉虫」是我在班门弄斧,不过还是欢迎大家和我一起加入讨论,毕竟一部出版已久的作品对翻译进行修订、再版也是常有的事嘛!这一章的翻译问题里,最广为人知、甚至已经成为译本特点之一的,就是对「小天狼星布莱克」的翻译了,这里便不再赘述,我们主要来看看其他的细节。这个部分有很多吹毛求疵的成分,因此也希望看到这里的读者轻喷。

英文原文 中文译本(人文社)
Was he imagining things?
他是在想入非非吗?
「想入非非」当然可以用来翻译「imagine」,但此处我觉得这个词不太合适:「想入非非」一般指的是那种好高骛远、想着远超自身能力的美好结果的幻想,带点「非分之想」的意味;而这里只是在描写弗农姨父在遇到许多「怪人」之后的自我怀疑,因此或许简单地译成「是他在胡思乱想吗?」或「是他在胡乱想象吗?」会更合适。
But Mr Dursley lay awake, turning it all over in his mind.
德思礼先生却思绪万千
「思绪万千」用在这里也不算错,但原文里的「turning it all over」,更多是指弗农姨父把白天发生的一系列怪事在脑海里翻来覆去地思考、反刍,这种思考是有明确范围的;而「思绪万千」相对更接近「漫无边际」地想,放在这里可能不是百分之百贴切。
Its eyes fixed unblinkingly on the far corner of Privet Drive
目不转睛地盯着女贞路远处的转角
这里描写的是麦格教授等待邓布利多教授时的神情。「目不转睛」当然可以形容这种聚精会神的观察,但这里或许我们也可以直接用「眼睛都不眨一下」,来保留原文中那种夸张的「不眨眼」的描写。
… is last night Voldemort turned up in Godric’s Hollow
昨天夜里伏地魔绕到戈德里克山谷
这里用「绕到」来翻译「turned up」,感觉有点不太合适。「turned up」本身是「出现」的意思,甚至带点「意料之外」地出现,但我们并不知道伏地魔是不是「绕到」戈德里克山谷,这里感觉有些加译了。
… and that’s why he’s gone
所以他才走掉了
这里的「走掉了」,指的是伏地魔在杀死詹姆和莉莉、也试图杀死哈利之后,因为「某种目前还不清楚的原因」而「消失」的事情,倒不一定就是单纯地「走掉」。结合文中人们争相庆祝、以及麦格教授在前文也提到过伏地魔的失踪(英文原文也是 disappear),这里的 gone 或许简单地译成「消失」「不见」就可以了。毕竟伏地魔很可能已经没有客观上「走」的可能了。

总之,『大难不死的男孩』作为整个系列的开始,让我们很快就得知了全书开篇最关键的信息:在一个叫伏地魔的人死后,许多举止怪异的人在庆祝,而德思礼一家对这类人避之不及。从德思礼一家的言语和心理活动中,我们能够得知,佩妮姨妈的妹妹莉莉和她的丈夫詹姆,很可能就是这类「怪异」的人,而他们又不幸被伏地魔杀害了。他们的孩子、成了孤儿的哈利,被同样来自那个怪异世界的邓布利多教授、麦格教授和海格三人「托付」给了德思礼一家。可以预见,哈利将有一个并不太平的童年。英文原文的描写和中文翻译都很精彩,正是这样的作品,把还在上小学的我带进了魔法世界。这篇专栏文章,我想带大家重新仔细读一读这两版小说,去寻找那些小时候的我们可能还没有能力发现的、作者与译者的巧思。全系列第一章的阅读就到这里啦!我们下一篇『悄悄消失的玻璃』再见!